服务指七牛对象存储根据本协议向开发者提供的付费服务(未付费情况,不适用本协议)。
对象存储服务是一种基于 HTTP 协议网络接口上传、下载数据资源,按需扩容的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服务。
因七牛云对象存储设备故障、设计缺陷或操作不当导致用户所购买的对象存储服务无法正常使用,七牛云对象存储将对不可用时间进行赔偿,但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七牛云预先通知用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任何七牛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用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用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用户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用户的疏忽或由用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
其他非七牛云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使用七牛云服务,在每个 5 分钟内容的所有请求数中,由七牛云服务返回的内部错误(错误状态码 5XX);
当出现服务不可用且无失败请求返回的情况,通过计算前 7 天用户单位时间请求数的平均值,再用该平均值乘以服务不可用时间,从而计算出该情况下的失败请求数。
在每个月的月初,统计上述A、B 两种情况的失败请求数, 月总请求次数低于 10 万的用户不做统计; 通过计算上述两种情况下的错误之和占总请求数(正常请求数 + 错误 A + 错误 B)的比例,从而得出上个月该用户服务的可用性,可用性应不低于 99.8%。
七牛云对象存储将按照服务不可用时间的 100 倍赔偿,即赔付的金额=发生故障前一个自然日的故障时间的平均每 5 分钟费用 x 服务不可用时间 (每五分钟为一个单位)x100 倍。
详见《七牛云服务用户协议》中"免责条款"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协议一经公布立即生效,七牛云有权随时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如用户不同意七牛云对本协议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七牛云数据处理服务。若用户继续使用七牛云数据处理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七牛云对本协议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
本协议项下七牛云数据处理服务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该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协议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